关于工程教育试点班发展党员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04-10   浏览次数:0

 

关于工程教育试点班

发展党员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意见

交通系、测绘工程系党总支并工程教育试点班党支部:

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党委组织部2012117《关于协助做好工程教育试点班2013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制定和2012年度党内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的函》、20121114《关于工程教育试点班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建议》的意见,现对我院工程教育试点班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试点班党支部的组建

在交通系工程教育试点班组建石家庄铁道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第五学生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毛彦明;在测绘工程系工程教育试点班组建石家庄铁道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第八学生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田华。

二、    试点班发展党员工作要求

1、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由试点班党支部研究决定。

2、积极分子党校集中培训与我院其他同学相同,发我院党校结业证;今年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由试点班党支部在年底前组织,党总支给予协助,然后到院组织人事部办理结业证。

3、发展计划由试点班党支部按铁道大学要求研究决定后报院组织人事部转铁道大学。

4、召开发展、转正党员支部大会,由试点班支部决定,会后将材料整理完备送院组织人事部转交铁道大学党委审批。

5、外调信由我院出具,试点班党支部负责办理。

6团组织推荐意见由试点班提供书面材料,不写单位,不盖章,写明时间。

7、党支部大会讨论发展、转正实行票决制,上报材料时必须报表决结果和表决票。

8、发展、转正上报材料与我院学生入党相同。

9入党介绍人只写职务(党支部书记、辅导员、教师),不写单位。

10思想汇报和入党、转正申请书等材料抬头一律写尊敬的党组织

11上级党委谈话由两个系党总支书记负责,不填单位,职务写组织员

12、个人学习成绩单需加盖系党总支和院组织人事部公章。

13、发展、转正前,除应填写《考察登记表》外,还应有培养考察证明材料(发展、转正对象简要情况和培养考察期间的表现),并由培养人签名,加盖系党总支和院组织人事部公章。

三、    当前工作意见

1、组建试点班党支部。

2、制定2013年党员发展计划:

1)将铁道大学党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工作具体要求》(摘录)印发交通系、测绘工程系党总支和四个工程教育试点班。

2)按照铁道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具体要求》,试点班2013年党员发展计划2011级每班报2名,2012级可视情况每班报1名。

3)报批程序:由党支部组织召开班、团干部和学生座谈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先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然后正式确定2013年党员发展对象,并分别填写《党支部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呈报表》和《党支部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呈报表》,于1125日前报院组织人事部,最后由组织人事部转铁道大学党委组织部。

3、对现有党员填写《党支部学生党员登记表》报院组织人事部。

4、对现有预备党员已到期的应尽快讨论是否转正,报院组织人事部转铁道大学党委审批。

5、根据两校关于工程教育试点班党员发展工作的协商意见,我院党组织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铁道大学给予具体指导和履行各种入党手续。因此,交通系、测绘工程系党总支要将他们的党员发展工作列入自己的议事日程,与我院学生和申请入党者、预备党员同教育、同培养、同考察,积极协助做好各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