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内部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材料转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6   浏览次数:0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加强和规范党员管理,保证党员党内生活的连续性,现就学院内部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材料转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教职工党员:学院内部各党总支之间调动,在任职或人员调整通知下达后,由院党委组织人事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学院内部转递通知单》书面通知调入单位党总支,并注明党费交纳标准和已交至日期;党总支内部调动不通知,由本党总支自行转递。

2、学生党员:不管任何原因,学生党员在学院内部各系(部)党总支之间调转,由系(部)党总支书面报院党委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学院内部转递通知单》书面通知调入单位党总支,并注明党费交纳标准和已交至日期。

二、党员档案材料转接:

1、教职工党员:已转为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材料,由党总支按人事档案归档要求交组织人事部档案室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调动时只转党员组织关系;预备党员由调出单位党总支将相关党员档案材料整理齐全装入档案袋,填写全《预备党员登记表》一并转交至调入单位党总支,必要时可当面介绍一下该同志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以便继续考察教育。

2、学生党员:不管正式、预备党员,都由调出单位党总支将相关党员档案材料整理齐全装入档案袋,预备党员的,要填全其《预备党员登记表》一并转交至调入单位党总支,必要时可当面介绍一下他们的表现情况,以便继续培养教育。党员档案材料一般情况下不要由学生本人自带。

3、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无论教职工或学生,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外调材料、培训情况、思想汇报等材料都由调出单位党总支整理齐全,将培养教育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一并转交至调入单位党总支,以便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院党委组织人事部

一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