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3   浏览次数:0

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各系(部)党总支:

新学期已经开学,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现将有关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1、落实下半年发展计划。全院下半年发展计划139名。各党总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11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年底不再调整计划。对发展对象上学期考试成绩和本学期交学费情况要进行一次检查,有不及格和不交费的一律不予发展。12月制定2015年发展计划。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新生入学后,要在入学教育中安排入党常识教育内容,启发他们尽早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的愿望,在此基础上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要按照新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组织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12月上旬前完成,培训班安排和培训人员名单、成绩报组织人事部备案。

3、发展对象培训。由院党委党校统一组织,拟定于十月中旬分别在两个校区举办培训班,参加人员为今年发展对象、已发展的预备党员和新生党员。

4、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由新生本人携带入党材料到组织人事部审查,符合要求后再转各系(部)党总支接收,各系(部)不要直接接收。同时要对他们进行谈话教育,发挥模范作用。本科班学生也是由本人到组织人事部审查后由铁道大学转递。

5、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全院现有26名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未转出,请各党总支通知本人尽快到组织人事部办理。

6、预备党员培训。由各系(部)党总支组织,交待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重点是党性和先锋模范作用教育。

7、学习中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最近,中办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这是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各党总支要组织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认真学习,明确基本内容、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其中一些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待上级作出规定后学院再另行通知执行。

组织人事部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