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6   浏览次数:0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提高教师专业理论、实践技能及业务水平,促进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落实上级“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7年教师培训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学院全体教师(含人事代理人员)。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2017年教师培训,各系(部)采取必选项目和自选项目相结合的申报方式。必选项目由学院根据教学需要,统一组织任课教师报名参加高校教师微课制作培训(附件1)和教师信息技术培训(附件2);自选项目由各单位(部门)根据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项目、专业(群)建设和实际工作的需要,申请培训项目,经学院统一审核同意后,自行报名参加。

三、相关要求

1、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请各单位(部门)充分利用学院师资培训平台,统筹谋划,认真安排,确保在学院“十三五”(2016-2020)内全体教师至少参加一次培训。

2、必选培训项目人数要求:系(部)任课教师(含校内兼课和人事代理教师)15人以上的,微课制作培训和教师信息技术培训两个项目至少选派4人;15人以下的,两个项目至少选派2人。请各系(部)将《2017年师资培训必选项目报名表》(附件3)于6月20日(星期二)11:30前报组织人事部。

3、自选培训项目必须符合本单位(部门)重点项目、专业(群)建设和实际工作需要。在暑期进行的培训项目,填报的《2017年师资培训自选项目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培训通知,请各单位(部门)于6月23日(星期五)17:00前报组织人事部。日常自选培训项目可随时申请。

4、培训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及时了解参加培训人员培训目标的实现情况,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交流,共享培训资源。

 

附件1、关于继续举办高校教师微课制作培训班的通知.pdf

附件2、河北省教育发展研究与信息管理中心关于2017年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2017年师资培训必选项目报名表.docx

附件4:2017年师资培训自选项目申请表.docx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