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0   浏览次数:0

各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石铁路院组人﹝2017﹞ 号),按照学院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安排

1、教师选派。各系2017年参加企业实践的人数至少为本系专业教师的1/2,具体人员由各系确定并填写《2017年教师企业实践备案表》(见附件),于6月30日(星期五)前报组织人事部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rsb312@126.com。

2、实践时间。原则上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但每期实践一般不得少于3周。无企业工作经历的2016、2017年新入职教师,2017年企业实践时间不少于2个月。

3、信息化管理。为推进企业实践管理服务的信息化、便捷化、精准化,学院今年试推广使用“学院2017企业实践交流平台”(以下简称“企业实践平台”)。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须加入该平台。平台主要用于教师实践心得和成果的交流,鼓励教师在平台中积极交流展现实践现场所学所思所获,充分共享成果。同时,该平台作为企业实践教师签到和督查的载体。企业实践教师实践期间每天须在平台签到一次,作为出勤和发放包干费用的依据。

4、督导检查。学院成立企业实践督导组,各系成立企业实践督导小组。对教师企业实践进行指导帮助,同时,对教师实践出勤情况等进行检查。

5、实践考核。各系于9月15日前完成暑期企业实践教师的考核,并将《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见附件)及每位教师实践图片和视频资料电子版交组织人事部,各系文件夹以系名命名,文件夹中为每位教师建立子文件夹,以2017*月+教师姓名命名。实践日志、总结报告及专业教学改革案例设计等其他成果由各系建档留存备查。

6、费用报销。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等次在“合格”及以上者,发放企业实践包干费用。经督查,企业实践2次以内无故缺岗的,扣减教师企业实践包干费用500元/次;3次及以上无故缺岗的,取消包干费用。往返一次的交通票据以系为单位收齐连同其他资料一并于9月15日前交组织人事部。联系人:李士森、魏会贤,联系电话:88621312。

二、几点要求

1、加强管理,确保实效。组织人事部、教务处、科技服务与工程实训中心等职能部门要协调一致,加强对全院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统筹管理,做好保障服务,为各系及教师顺利开展企业实践奠定良好基础。各系要切实发挥企业实践组织实施管理主体责任,强化本系教师企业实践总体谋划,加强事前教育、事中督导、事后考核和资料归档等全程各环节管理,充分利用教师企业实践平台,注重实效,大力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实践技能和“双师”素质。

2、严守纪律,确保安全。企业实践期间,教师要以实践企业职工身份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实践企业管理制度和纪律,服从管理,维护学院声誉;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确因有事、有病不能坚守实践岗位的,须经实践企业和所在系同意后,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严禁借企业实践名义从事无关的事情或公款旅游等。

附件: 2017年教师企业实践备案表及考核表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