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   浏览次数:0

各相关单位(部门及个人: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函〔201710号)的要求,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范围

学院在职教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1、注册申请、网上申报高校教师资格116日—1112日(8:00—20:00)

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工作单位须填全称,不加系(部)

2、现场确认时间:1113日—1114 

现场确认地点:组织人事部310房间,现场确认需提交所需材料。

3、体检时间:网报后即可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需于1120前交组织人事部310房间。

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相关附件电子版附后)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统一办理);

2、由本人下载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封面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或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类教师、对外汉语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

8、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打印截图;(考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jszg.hee.cn/)

9、申请人所在学校出具的申请人聘任岗位暨授课证明一份(学院统一出具);

10、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背面注明身份证号及姓名, 学校留存,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

112017年高等院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信息汇总表个人信息填写好后,发送至邮箱zzrsb0311@126.com,邮件主题请填“人员信息汇总表——姓名”,只需电子版。

(二)申请人员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

1、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证书、考试合格证明截图、聘任岗位证明暨授课证明顺序装订好。

2、申请人要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一律通过学院办理申请手续,以学院为单位,集体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申报信息要真实可靠,联系方式填写本人手机。

2由于申请程序都是网上申报,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单位(部门)务必通知相关人员及时注册报名。

如有问题请联系:甘秀娜   0311-88621280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zip

 

 

 

组织人事部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