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层副职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8   浏览次数:0

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2017年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经院党委会研究,对空缺的15个中层副职岗位进行申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层副职空岗

党政群团管理机构(7):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组织人事部副部长,团委副书记,教务处副处长,计财处副处长,安全工作处副处长(安全工作部副部长),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教学单位(5):铁道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铁道工程系副主任,测绘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信息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经济管理系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

直属机构(3):招生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副主任,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教学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申报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编在职干部,近三年考核在合格以上。

4.提任党的领导职务,须为中共党员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二)任职资格

提任中层副职,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其中,从专业技术岗位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具有三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和一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从管理岗位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具有正科级或其他相当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三)岗位任职条件

党政群团管理机构中层副职:事业心、责任感强,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创新、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教学单位中层副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教育教学,热爱学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教学科研或思想政治、党的建设及学生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创新、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直属机构中层副职:事业心、责任感强,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合作能力和开拓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创新、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三、有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填写《中层副职岗位申报表》(见附件),每人可申报1-2个岗位,并于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2:30前报学府路校区办公楼组织人事部312室。

附件:中层副职岗位申报表

                                                 

   组织人事部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1:中层副职岗位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