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9   浏览次数:0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8〕11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选拔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选拔条件

(一)按教育厅通知精神,我院可推荐1名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参评人员。

(二)具体选拔条件见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 [2018]117号)。

按有关要求,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申报,不占推荐名额。在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可不占单位申报名额。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报人员须填写《申报2018年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和《推荐享受政府特贴专家呈报表》(附件3)。请于4月27日下午4:00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获奖证书、业绩成果等)及申报表(10份)、一览表(10份)报组织人事部310室,同时报送《申报表》和《一览表》电子版。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 [2018]117号).docx

附件2:申报2018年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3:推荐享受政府特贴专家呈报表.doc

                                                  组织人事部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