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8   浏览次数:0

各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石铁路院组人﹝2017﹞53号,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学院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安排

1、教师选派。各系(院)按照《办法》规定合理选派企业实践的教师,可以根据需要组队共赴同一企业实践。《2018年教师企业实践备案表》(附件1)请各系(院)于6月20日(星期三)前报组织人事部3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rsb0311@126.com。组织人事部将根据《办法》和预算等进行审核反馈。

2、实践时间。原则上主要安排在暑假,一般不得少于3周。无企业工作经历的2018年新入职教师,2018年企业实践时间不少于2个月。

3、信息化管理。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须加入“钉钉”“石铁职院企业实践交流群”。该群作为企业实践平台,主要用于教师实践心得和成果的交流,鼓励教师在平台中积极交流展现实践现场所学所思所获,充分共享成果。同时,该平台作为企业实践教师签到和督查的载体。企业实践教师实践期间每天上、下午上班后均须在平台签到并上传工作照片(须是有时间、工作现场和本人的签到照片),作为出勤和发放包干费用的依据。

4、督导检查。各系(院)成立企业实践督导小组,开展以电话访查为主的日常督查,对教师企业实践进行指导帮助和出勤情况抽查,并填写《2018年教师企业实践督查表》(附件2)。学院成立企业实践督导组,对教师企业实践进行抽查。

5、实践考核。各系(院)请于9月10日前完成暑期企业实践教师的考核,并将《2018年教师企业实践督查表》(附件2)《2018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附件3)及每位教师总结报告、专业教学改革案例设计、实践图片和视频资料电子版交组织人事部,各系(院)文件夹以系(院)名称命名,文件夹中为每位教师建立子文件夹,以2018年*月+教师姓名命名。实践日志、总结报告及专业教学改革案例设计等企业实践成果各系(院)建档留存。

6、费用报销。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等次在“一般”以上者,发放企业实践包干费用。经督查小组和钉钉平台督查,企业实践2次以内无故缺岗的,扣减企业实践包干费用500元/次·人;3次及以上无故缺岗的,取消包干费用。往返1次的交通费以系(院)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直接到计财处报销。

二、几点要求

1、加强管理,确保实效。组织人事部将协调相关部门和各系(院),加强对全院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统筹管理,为教师顺利开展企业实践奠定良好基础。各系(院)要切实发挥企业实践组织实施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对本系(院)教师企业实践总体谋划,加强事前教育、事中督导、事后考核和资料归档等全程各环节管理,大力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实践技能和“双师”素质。

2、严守纪律,确保安全。企业实践期间,教师要以实践企业职工身份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实践企业管理制度和纪律,服从管理,维护学院声誉;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确因有事、有病不能坚守实践岗位的,须经实践企业和所在系(院)同意后,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严禁借企业实践名义从事无关的事情或公款旅游等。 

   附件1:2018年教师企业实践督查表.docx

        附件2:2018年教师企业实践登记表.docx

        附件3:2018年教师企业实践考核表.docx

 

                                                   组织人事部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