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教职员工返校报到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4   浏览次数:0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有关安排的通知》(冀教明电﹝2021﹞80号)要求,为做好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教职员工返校报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员工返校报到要求

秋季学期开学返校的校内教职工、外聘教师、校企合作办学人员、外包服务用工人员等,开学时持《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前14天健康登记表》(见附件1)、健康码绿码、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前14天健康登记表》由各单位(部门)于教职员工返校时认真核查并存档备查。

二、关于暂不返校报到人员

1.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以及开学当日前14天内有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校报到。

2.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3.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咳嗽、腹泻等症状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校报到。待治疗无症状并报经学院批准后,再行返校报到。

三、相关要求

1.开学要返校的教职员工,开学前不要到高、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旅行,应尽量减少聚会,减少到复杂场所活动;返校途中做好自身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就近就医,并及时报告学院。

2.开学暂不返校报到的教职员工,须每日报告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相关单位(部门)须安排包联责任人,建立联系台账(见附件2)并加强教育指导和关怀帮助。8月30日12:00前将《2021秋季学期暂不返校人员联系台账》提交至人事处(邮箱:rsc280@126.com)。自8月30日起,若名单有变化,当天17:00前报送人事处(联系人:甘秀娜)。

3.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体温晨、午检制度,以及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人员,按应急处置预案规定程序及时处置。


附件:1.2021年秋季学期返校前14天健康登记表.xlsx

          2.2021秋季学期暂不返校人员联系台账.xlsx


人事处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