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使用人员总量控制数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1   浏览次数: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选聘工作人员(人员总量控制数)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是一所具有优良传统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5月,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7月,被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12月,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现为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首批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首批国家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单位、教育部--讯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ICT师资培训基地。现有四水厂路、学府路、北二环东路、华安东路等4个校区,已立项在灵寿县建设新校区。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一万三千余名,其中应用型本科工程教育试点班900余名,中俄联合培养400名。现设铁道工程系、建筑系、测绘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轨道交通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人文社科系、国际交通学院、现代服务系(康旅产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基础部等12个教学系(院、部),57个招生专业(方向)。

学院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拥有一批思想过硬、技术精湛、行业知名的教学名师。其中,教授44人,博士3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级优秀教师1人;省管优秀专家2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模范教2人。省级优秀教师5人;省师德标兵3人;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入选24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9人;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2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 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河北省教师教学创新团队3个,河北省大师工作室1个,河北省名师工作室1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我院拟使用人员总量控制数选聘硕士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6名。具体要求详见《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使用人员总量控制数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当前,学院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结合学院实际,拟选聘一批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博士毕业生,或紧缺专业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采取在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到人才培养单位选人等方式进行。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报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接收应聘资料邮箱:rsc237@126.com,应聘人员需向邮箱发送:《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使用人员总量控制数选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个人简历,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等相关证书材料。上述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邮件及压缩包命名为:2021人员总量控制数选聘+姓名+岗位名称

(三)测评考核

由学院根据招聘专业组成面试(试讲)测评组,对照岗位要求,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有关素质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试讲)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院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8621280(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甘老师

联系电话:0311-88621280

电子邮箱:rsc237@126.com


附件1: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使用人员总量控制数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使用人员总量控制数选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