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评先表彰联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9   浏览次数:0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做好我院2017-2018年度评先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联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十佳教师标兵”联评

    (一)联评原则及范围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竞争择优原则,从各教学系(院、部)推荐的“十佳教师标兵”候选人中评选产生。

    (二)联评内容

    在各系(院、部)推荐的基础上,综合候选人2017-2018年度以下方面情况进行评比:

    1、个人年度教学情况展示(占40%):候选人从师德师风、教学情况、社会(企业)实践及教科研等方面对本人一学年来教书育人情况进行总结,以PPT形式进行汇报交流,重点汇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的做法和效果。

    2、教学督导组评价和学生评教情况(占50%):以两学期教学督导组评价和学生评教得分的平均分计。

    3、网评(占10%):由广大师生进行网上投票评选。

    (三)联评办法

    1、学院成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具体工作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落实。

    2、9月6日(星期四)上午9:30在学府路校区阶梯五教室进行教学情况展示会,“十佳教师标兵”候选人每人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评审组专家现场评分。

    3、教学督导组评价和学生评教结果由教务处负责提供。

    4、网评时间:9月3日(星期一)15:00-9月6日(星期四)17:00。网评地址:学院校园网首页通知公告栏“2017-2018年度‘十佳教师标兵’投票”。

    5、评选结果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二、部分十佳优秀团队和管理(服务)标兵联评

根据各单位(部门)推荐情况,将于9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在学府路校区阶梯五教室对部分十佳优秀团队和管理(服务)标兵进行联评。每人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审组专家现场评分。

请相关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安排,切实评选出值得师生学习的榜样和标兵。

 

          附件:“十佳教师标兵”候选人年度教学情况展示评价表.docx

 

   

 

 

组织人事部

                                            2018年8月29日